近日,一起消費者維權案例引發廣泛關注。一位女士在某4S店全款購買了一輛新車,卻在提車后發現車輛存在重大質量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該女士成功獲得3倍賠償,給汽車銷售行業敲響了警鐘。
該女士在購車后發現車輛存在漆面修復痕跡、里程表異常等問題,初步判斷該車可能是一輛經過修復的二手車或展示車。在多次與4S店協商無果后,她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并委托專業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檢測報告證實了4S店存在銷售欺詐行為,最終法院判決4S店退還購車款,并支付三倍賠償金。
此案給汽車銷售行業帶來深刻警示:消費者在購車時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保留好相關憑證;4S店應當誠信經營,如實告知車輛信息,否則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這起案例也體現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完善,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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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7 11:39:06